![]() |
|
指本行收到信用证、进口代收、汇款(TT)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,根据企业的申请,向进口商提供的用于支付该信用证、代收或汇款项下进口货款的短期资金融通。 | |
![]() |
|
1、减少资金占压。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,不占压
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、抢占市场先机、赚取利润;2、提高议价能力。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,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,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。 ![]()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、依法经营、有进出口经营权,且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。 |
|
![]() |
|
1、企业申请办理进口押汇,向本行提供相关单据; 2、我行对企业进口商品、货款回笼、销售周期等内容进行调查; 3、我行审核通过,发放融资款项; 4、企业到期归还。 ![]() 前往本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或电话垂询:0513-84116395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