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本行作为托收行,代出口商将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一起交进口商的银行,委托其代为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。出口托收业务包括接单审查、单据处理、寄单后的处理等环节。
   产品特点
1.流程简单、手续费较低。与信用证方式相比,操作简便、手续费较低;
2.物权有所保证。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赎单和提取货物,与赊销方式相比,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。
   申请条件
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、依法经营、有进出口经营权,且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。

   办理流程
1、出口商备货发运后,将有关单据提交我行办理托收;
2、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进行索汇;
3、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进口商;
4、进口商立即/
到期通过代收行向我行付款,我行向出口商解付。

 业务咨询
前往本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或电话垂询:
0513-841163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