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东农商银行关于函证业务服务的公告
来源:发布时间:2022年12月15日
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〕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要求及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[2020]21号〕(以下简称“《操作指引》”)相关规定,我行现将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:函证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受托进行企业审计业务时,以被审计企业名义向我行发函询证,我行针对收到的询证函,查询、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回函的业务。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。
二、我行函证业务由总行指定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为集中办理机构。
三、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,应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斜线划掉,不留空白。
四、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,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,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、函证经办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。
五、函证业务收费按照我行官网公示的《如东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目录》执行。
六、总行清算中心函证业务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钟山路66号,邮编:226400
清算中心联系电话:0513-84118621、 0513-84118160
监督电话:0513-84118607
特此公告。
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2月15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