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二维码收单业务手续费优惠标准的公告
来源: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28日
尊敬的收单商户:
根据《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公告[2013]第9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<条码支付业务规范(试行)>的通知》(银发[2017]296号)等文件相关规定,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商户收款码的管理,预防洗钱、套现交易等风险,我行将于2022年5月7日起全面调整收单交易的手续费标准,具体调整如下:
微信、支付宝渠道:
商户类型 | 微信、支付宝单笔金额 | 借记卡 零钱 | 贷记卡 | |
类型1:上月累计收款金额20万元(不含)以下 | 2000元(含)以下 | 免手续费 | 免手续费 | |
2000元(不含)以上 | 0.20% | 0.30% | ||
类型2:上月累计收款金额20万元(含)以上且上月日均活期存款(按照我行认定的计算标准)大于上月收款金额20% | 2000元(含)以下 | 免手续费 | 免手续费 | |
2000元(不含)以上 | 0.20% | 0.30% | ||
类型3:上月累计收款金额20万元(含)以上且上月日均活期存款(按照我行认定的计算标准)小于等于上月收款金额20% | 所有金额 | 0.20% | 0.30% | |
新增二维码收单商户至次月末免微信、支付宝手续费。
新执行标准于当月第三个工作日开始执行。
云闪付渠道:借记卡免收交易手续费,贷记卡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.6%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。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、快捷的金融服务。
特此公告
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4月28日





